盘锦骨科医院

农村合作医疗报销政策

发布时间:

2017-05-19 10:54

  1. 新农合当年报销封顶线为15万元,其中基本制度报销3万元,大额保险报销12万元。
  2. 意外伤害交通事故无责任人的,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30%,封顶线为20000元,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予垫付,由患者本人(或家属)持相关手续到县、区新农合管理办公室报销。
  3. 新农合住院患者医药费报销额在3万元(含)以内的采取分级分段分比例加合的方法计算。在乡(镇)级医院住院的,300元(含)以内的按40%报销,300元以上部分按80%报销;在县、区级医院住院的,500元(含)以内的按40%报销;500元以上部分按65%报销;在市级医院住院的,1000元(含)以内的按40%报销,1000元以上部分按55%报销;在市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的,按40%报销。
  报销额度累计在3万元以上至15万元部分,新农合基本制度不再报销,由专业健康保险机构不分医院等级按80%报销。